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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挂网逃的证据是什么,法律规定是什么

admin 上饶德兴市律师 2023年09月18日
公安对犯罪分子挂网逃需要犯罪事实清楚,当然证据也是需要确实充分的,网上通缉需要符合三个条件:
1、是刑事犯罪;
2、犯罪事实清楚;
3、案犯在逃。
符合这三个条件就能上网通缉。网上追逃,是指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在日常公安业务工作中,发挥各自的职责优势,发现可疑人员时,及时与公安网“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或“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光盘”进行快速查询、比对、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员的侦查机制。网上追逃人员的范围包括司法机关已批准或决定逮捕、刑事拘留和有证据证明已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逃离居住地、监视地、作案地,经办案机关抓捕未归案的,以及从看守、劳改、劳教场所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或劳教人员。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通缉的条件及程序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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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公安局(部)认定的有事实证的证明其犯罪的。2、一般情况下只要有犯罪嫌疑,并且立案的话,但还未使其伏法或无法随传随到的,都可挂名网上追逃。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六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级以上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 通缉令的发送范围,由签发通缉令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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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有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潜逃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可以挂网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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